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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市建设交通系统党外高级人才智库的实施意见 2016-07-06


沪建委〔2016〕131号      

       为进一步引领市建设交通系统党外专家学者积极投身建功“十三五”行动,发挥党外高级专家学者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课题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建立市建设交通系统党外高级人才智库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一战线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凝聚系统广大党外干部同心同德同向,鼓励党外高级专家学者在积极参与上海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十三五”行动中建功立业,发挥党外高级专家学者智力密集、人才荟萃智囊作用,组建市建设交通系统党外高级人才智库,为共同推进市建设交通事业科学发展献智力、建实言、作贡献。

       二、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涉及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领域的中长期规划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重大工程技术方案和重点科研项目的论证;建设交通领域创新转型的重大课题、城市管理顽症综合治理的对策设计、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的制定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内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发挥党外高级人才智库咨询研究、建言献策作用。

       三、活动方式

       为确保市建设交通系统党外高级人才智库智囊作用的发挥,拟建立三个工作平台。即:建交同心论坛、咨询论证会、智库人才工作室。

       1、建交同心论坛:每两年组织一次,结合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重点工作,确定若干论坛主题,组织党外智库专家开展研究讨论,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推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2、咨询论证会:结合市建设交通系统中长期规划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城市管理突发事件处置方案的制定,或形成过程中的有关专业技术的咨询,以及涉及重大工程技术方案和重点科研项目技术论证等工作,邀请党外智库人才参与咨询论证工作。

党外智库人才参与上述活动可以是集体参与,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部分或个别专业性强的高级专家参与。

       3、智库人才工作室:为进一步挖掘智库人才资源,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单位,拟建立智库人才工作室,发挥技术领衔作用,以签约或拜师学技方式,培养年轻党外技术骨干。

       四、工作机制

       为加强党外高级人才智库管理,建立智库人才联系制度、智库人才培训交流制度、智库人才服务管理制度等三项工作制度。

       1、建立智库人才联谊交友制度:加强与党外高级人才智库专家的联谊交友,是引导智库人才不断提升自我,发挥更大作用的有效途径。在委领导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的基础上,每人再联系一名党外高级人才智库专家,通过联谊交友,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

       2、建立智库人才培训交流制度:一是定期选送智库人才参加党校或社会主义学院理论培训;二是组织智库人才参加有关学术报告会;三是遵循智库人才成长规律,有重点选送智库人才到国外著名研究机构、高校、企业进修,拓宽视野,提升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四是每年组织一次智库人才交流会或通气会,搭建智库人才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

       3、建立智库人才服务管理制度:建立智库人才五年滚动考核管理制度。坚持日常考核与终期考核相结合,对不履职、不称职、不胜任的及时进行调整;对符合条件的,达到智库人才标准的,按程序及时吸纳,进入人才智库管理。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为智库人才提供个性化服务。

      五、人选产生

       1、主要对象:市建设交通系统各学科、各行业、各领域、各社会组织等范围内具有学科带头作用的党外领军人物(包括院士、“万人计划”专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享受政府特贴专家、上海市领军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专业人士)。

       2、主要条件:政治上比较成熟,拥护中国共产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专业能力突出,在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社会责任感强,个人道德品行端正。

       3、推荐方式:组织推荐和专家推荐相结合,以组织推荐为主,专家举荐为辅。组织推荐的对象需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推荐为候选人;专家举荐的候选人需由二名以上(含二名)本专业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同时推荐。

       4、填报要求:推荐的候选人应如实填写《市建设交通系统党外高级人才智库候选人申报表》,经组织推荐的候选人,应经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后加盖公章;由专家推荐的候选人,应由二名及以上专家签名,并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后加盖公章。一式3份,连同电子版材料,于2016年7月15日前,一并报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统战处。

       党外高级人才智库人选的确定,由统战处会同干部人事处审核后,报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审定。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委领导挂帅、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及统战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设在党委统战处,负责日常管理及事务协调工作。

      各单位党委(党组)和统战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增强做好党外干部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进一步发挥党外干部的积极作用,提供更多机会,搭建更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