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典型案例13:“1+X+信息化”助推监督提质升级 2017-12-05

党风廉政建设典型案例

案例编号

第13号

名    称

“1+X+信息化”助推监督提质升级

实施单位

中建八局西北分公司纪委

单位简介

西北公司纪委积极创新监督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督效率,收到良好效果。

参加对象

公司所有工程项目

起始时间

2016年起至今

主要内容

推行1+X监督机制、运用信息技术对项目实施精准监督

主要目标

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大监督”格局,提高监督效率

主要做法

1.监督1+X,变纪检监察一个部门“单打独斗”为各业务系统“齐抓共管”。公司推行1+X再监督机制,改变以往纪检牵头组织各类检查的做法,公司财务、商务、物资、安全等部门依据职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向公司纪委报告检查方案和检查结果。公司纪委再根据报送的问题清单,选择重点实施再监督。

2.监督+信息化,变“事后问责”为“事中预防”。公司纪检、物资部门联合研发了现场物资管理、数据与集采管理、现场称重管理等多个监控平台,实现现场物资从计划、验收、结算、远程监控等工作的实时受控。

成效与经验

活动从2006年开始至今,取得良好成效,主要表现为:

1.齐抓共管,保障监督有力。把日常性监管和过程监督交还主责部门,理顺了监督和再监督关系。通过推动1+X监督,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形成了监督合力。全年有10个部门主动发起问责。

2.科技引领,助推监督提质。结合公司近年周转料具的管理短板,运用T+ app系统,对汉都新苑项目计划管控不力、验收领料不一致问题,启动一次预警干预。运用iVMS-4500系统,对废旧物资处理实行远程监控,处理物资上交款,节省了人力财力;减少了利润“跑、冒、滴、漏”。进退场验收痕迹也为“事后”执纪问责固化并提供了真实有效的“证据链”。

主要经验为:

1.监督模式的改变,促进了业务职能部门履行第一监督人的职能,克服了纪检监察部门抢跑越位问题,同时也使监督关口前移,有利于抓早抓小,及时发现问题。

2.纪检部门根据问题清单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再监督的方向和重点,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监督1+X,以“小联动”促进“大监督”。

3.通过监督物资进场验收强化“日结日清”管理,使公司对项目物资进退场、料具使用情况实现过程精准监督,对存疑问题及时预警,有效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下一步工作计划

将监督执纪落实到“监督的再监督”这个重要职责上,提升监督效能,拟采取以下措施:

1.引导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思想转变,树立“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走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思想误区; 

2.加强职能部门情况报送、沟通协调,建立各部门数据分析统计、量化评估机制,确定监督重点,提高监督防控针对性、有效性提供依据;

3.以“制度+科技”的手段,转变监督方式,实施动态监督、变被动为主动,以精准监督、实现监督提质升级。

 

 

 

 

 

 

 

 

 

 

 

 

 

 

 

 

 

 

 

 

 

 

 

 

 

 

 

 

 

 

 

 

 

 

 

 

 

 

 

 

 

 

 

中建八局公司西北公司1+X监督体系运行规则

      1 总则

      1.1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质量和效率,聚焦重点精准监督,进一步强化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协调优化内部监督资源,形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大监督机制,根据局标准化管理手册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监督工作实际,制定西北公司1+X监督体系运行规则。

      1.21+X监督体系中,“1”是指纪检部门,“X”是指公司总部机关13个职能部门。公司以召开纪检办公会的形式,对公司职能部门制定的专项检查方案进行审查备案,对检查出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公司纪委根据报送的问题清单,  选择重点问题、重点事项实施再监督。

      2 监督体系

      2.1  纪检办公会由公司纪委书记主持,总部机关企业管理、市场部、安全质量、工程技术、合约法务、商务管理、物资采购、人力资源、工会、监察等具有监督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

      2.2  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纪检办公会日常事务管理,承担资料收集整理、会议组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起草。

      3 工作职责

      3.1  优化内部监督资源,构建企业有机协调和统一的监督体系;

      3.2  协调指导内部监督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监督实施,提高监督体系的效率和效果;

      3.3  定期分析各监督职能部门的工作信息与成果,根据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监督领域或重大监督事项,组织实施再监督;

      3.4  受理公司总部部门和所属单位对监督工作和监督人员不当监督行为的举报投诉并做出调查处理;

      3.5  受理公司总部部门和所属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纪检办公会的处理决定提出复议的申请,并及时复议后做出答复。

      4 运行规则

      4.1  纪检办公会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为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应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召开。临时会议由纪委书记提议召开。

      4.2  总部机关职能监督部门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纪检办公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当向纪委书记请假。纪委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4.3  纪检办公会实行议题制,相关监督部门应根据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地将书面资料形成会议议案提供纪检办公会审议备案。公司纪检监察部应提前三天将会议通知、议案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各参会人员。

      4.4  纪检办公会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4.4.1   听取职能监督部门专项监督工作计划汇报;

      4.4.2   听取职能部门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分析确定需要开展再监督的有关事项;

      4.4.3   听取职能部门对有关问题的问责处理意见;

      4.4.4   其他需要上会的事项。

      4.5  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名,并作为永久档案由纪检监察部保管。

      4.6  纪检办公会所形成的会议决议或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或流程落实、执行。

      4.7  出席纪检办公会的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所形成的相关文件、资料,遵守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

      4.8  纪检办公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以及会议决议、纪要的撰写、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由纪检监察部负责。

      5 附则

      5.1  本规则经公司党委会研究批准后生效。

      5.2   本规则由公司纪检办公会负责解释。

 

图像

1+X+信息化展示牌

图像

公司总部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监控

 

图像

通过iVMS-4500手机APP对项目物资实施远程监控(监控截图)

图像

运用T+ app系统对项目领料验收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