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从业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近期,鲁中矿业在科级以上管理人员中开展了“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此项工作为期一个月,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检查处理三个阶段,主要对管理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投资或经营的企业或公司在业务往来中提供便利或优惠条件,利益输送、损害企业利益的,管理人员亲属投资或经营的企业与公司有业务往来,可能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两级党组织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做好自查,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亲属从业情况。两级纪检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联合有关部门对管理人员申报情况进行了核查,通过内部网络对相关申报情况进行了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目前,未发现违纪违规的现象和行为。为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鲁中矿业纪委监察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了《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加强对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亲属从业情况的规范和约束,进一步增强管理人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营造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