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纪委出台两项制度推动抓早抓小常态化 2016-04-22

          近日,上海铁路局纪委出台《关于在领导班子中实行违纪违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和《关于对信访反映问题和违纪违规问题与党员干部进行“面对面”谈话、提醒教育和诫勉谈话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从违纪走上违法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明确,路局所属单位和路局机关部门凡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一是领导班子成员涉嫌违法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受到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三是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以致分管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或涉嫌违法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四是上一级组织或本单位、本部门认为需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

  《办法》明确,纪检监察组织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或反映问题笼统,需要了解、提醒或者澄清的,与党员干部开展“面对面”谈话,听取党员干部本人对信访反映问题的情况说明及承诺,进行提醒、教育,并要求被谈话党员干部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作出书面情况报告;经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或者在干部日常监督中,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教育,了解本人对相关问题的思想认识和态度,并教育党员干部立即整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对党员干部虽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受到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评选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