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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党支部:完善市区两级审核 强化商品房销售监管 2020-06-07


       2016年以来, 为了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本市加大了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强化商品房销售监管,特别是强化对商品房销售方案及“一房一价”的监管,需要建立一套跨部门、市区联动、互相制约,既体现市场作用又强化政府监管的商品房销售监管的工作机制。在做好房地产调控的同时,将党风廉政风险防范寓于工作机制之中。

       市房管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市建交党委的领导下,逐步探索建立了房价调控的“三二一”措施,即:区级三级审核、市级“双分离、双随机”复核备案,以及地价房价一同联动的机制。

       一、区三级审核,市级备案复核

       实施区三级审核、市“双分离、双随机”备案复核的商品住房“一房一价”审核备案机制。各区承担商品住房项目“一房一价”审核主体责任,由区政府组织区级层面三级审核,强化运用信息系统、大数据核定房源上市价格,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市级试行“双分离、双随机”备案复核, 重点把好程序关,同时运用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全市上市楼盘“区域、价格、数量、节奏”的综合平衡。今年以来,依托联席会议总和信息平台大数据和各区域,市场涨幅情况,认真执行既定的调控定价规则,续盘项目上市定价更趋于合理平稳,新盘项目上市定价更趋于科学精准。

       二、地价房价联动机制

       按照市区分工、部门会商、全过程管理、上市销售管控的原则,建立地价房价联动双控制度,土地管理部门参照近期同地段同品质一、二手商品住房实际成交价格,合理确定土地出让招标起始价,引导开发企业理性竞价,实现调控下的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

       三、认筹公证摇号

       在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商品住房项目销售采取公证摇号排序,由市司法局公证处按“三公示”“三公证”(商品住房销售实行全部准售房源、积累客户规则和名单、摇号排序结果“三公证”“三公示”制度)原则实施公证摇号、按序选房。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党支部将继续围绕委局重点工作,继续深化完善“三二一”房价调控措施,做好商品房销售监管工作。更好体现市场供求,更好体现对旧区改造等工作支持,更好鼓励优质优价,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同时,加强关键工作岗位和高风险工作岗位的动态管理,完善廉政防控机制,实现以制度管人,以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更好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