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建委[2012]168号)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对象
申报对象符合《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均可参加项目资助申报。
二、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
申报范围为系统及行业有关单位。申报资助的项目一般要围绕本市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需要,重点聚焦城市建设、城市管理、航运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应用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获得资助的项目款,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按规定划入所在单位,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申报材料内容
1、单位申报项目资助报告1份。
2、集体项目申报。《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集体申请表》一式5份,《2017年度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集体情况一览表》1份。
3、个人项目申报。《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个人申请表》一式5份,《2017年度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个人情况一览表》1份。
4、本通知及附件涉及相关文件和表式可至上海建设交通党建网www.shjsjtdw.cn“通知公告”中下载。相关表式及证明材料均需采用A4纸张制作,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5、申报材料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需报电子版或发电子邮件(邮箱:jjw_rc@163.com)。
四、申报时间
1、材料申报受理时间1月10日-2月10日,各单位向人才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
2、人才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认为需要调整或补充申报材料的,申报对象应于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专家组评审。
材料报送地点: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本市大沽路100号2811室),邮编:200003。
联系人:杨振浩 电话:23113138
附件:
1、《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集体申请表》
3、《2017年度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集体情况一览表》;
4、《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个人申请表》
5、《2017年度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个人情况一览表》。
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干部人事处代章)
2017年1月5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集体申请表.doc
·附件3:2017年度上海城乡建设交通系统优秀人才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集体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4: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优秀人才专项资金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5:2017年度上海城乡建设交通系统优秀人才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个人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