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各有关单位统战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侨办对今后五年全国政府侨务部门开展侨务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市政府侨办决定在全市开展归侨侨眷困难家庭摸底调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本市困难归侨侨眷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困难归侨侨眷帮扶救助的长效机制,实现上海侨界“精准帮困”目标,现就做好市建设交通系统归侨侨眷困难家庭摸底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1. 纳入本市低保人员范围的归侨侨眷;
2. 纳入本市低收入家庭范围的归侨侨眷家庭;
3. 纳入本市大病医保范围的归侨;
4. 重残且丧失劳动能力的生活特殊困难归侨家庭。
二、调查时间和方法
本次调查工作由各单位统战部门或具有统战职能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生活困难的归侨侨眷家庭进行调查摸底。符合条件的归侨侨眷需如实填写《上海市归侨侨眷困难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请于2016年9月26日前将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统战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可通过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组织处公共邮箱jw_zzc@163.com上报,遇期不报,将视为无此对象。
联系人:高永康、黄莺,联系电话:23119676或23116115,手机:18916879230或18918213750。传真:63582713
电子版材料可在“上海建设交通党建网”(http://www.shjsjtdw.cn/node2/index.html)“通知公告”栏内下载。
三、有关说明
1.归侨身份由市政府侨办审核确认;
2.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以及与华侨、归侨有5年以上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3.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侨眷,其范围参照第2条。
特此通知。
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统战处
2016年9月1日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上海市归侨侨眷困难家庭情况调查表.docx
·附件2:区、系统、高校归侨侨眷困难家庭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