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各单位、各窗口行业:
为深入推进本市建设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巩固行业文明创建成果,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把服务品牌的“行业影响”提升为“影响行业”的精神财富,进一步提高全行业、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整体水平,丰富创建内容,经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建设交通委领导同意,市建设交通系统文明委决定在本系统参加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的21个窗口行业中开展“优秀服务品牌培育选树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努力把建设交通行业“安全、诚信、为民、和谐”的核心价值追求渗透于行业运营服务的各个领域,倡导规范优质服务、弘扬爱岗敬业精神,通过选树优秀服务品牌,进一步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到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之中、落实到窗口服务岗位之上,广泛动员全系统、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推动伟大的中国梦实现的火热实践中。
二、活动目的
通过“优秀服务品牌培育选树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在全系统推选出一批在全市范围内“过得硬、叫得响”的优秀服务品牌。通过对优秀服务品牌的聚焦宣传和集中展示,把优秀的服务理念、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推广至全系统、全行业,促进和推动整个行业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三、活动要求
1、各级党政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切实把优秀服务品牌的培育选树工作作为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提高行业文明创建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和紧迫任务抓实抓好,努力夯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基础。
2、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广泛发动行业内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开展选树活动,努力做到条条重视、层层推进、人人参与。通过活动的扎实深入开展,将最受社会百姓欢迎,最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的一线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团队真正选树出来。
3、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服务品牌的宣传。“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对选树活动开展过程中评议推荐出来的优秀服务品牌,要及时做好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的总结归纳工作,把具有引领行业文明新风,体现行业服务质量以及管理水平的亮点和特色总结好、宣传好,以充分发挥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和宣传教育效应,扩大行业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4、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服务品牌经验的推广和普及。选树活动结束后,要充分运用活动成果,在积极发挥好优秀服务品牌影响力和示范效应的基础上,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标准化培育、提高、规范,逐步把优秀服务品牌的理念、规范和标准延伸、拓展为整个行业的服务规范和标准,从而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活动时间
1、活动启动:2013年12月。
2、活动开展:2013年12月——2015年2月。
3、活动总结:2015年3月。
五、具体步骤
1、各窗口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自下而上把最能代表行业水平的优秀服务品牌选树出来,填写好《优秀服务品牌申报表》,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送至市建设交通系统文明办。原则上,文明行业推荐1-2个,其他行业推荐1个。
2、市建设交通系统文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上报的推荐名单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网上公示、个别座谈等形式进行审核,并结合年度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作综合评定,最后选树出10个建设交通系统窗口行业优秀服务品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设交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