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下午,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华东师范大学刘平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副书记徐志虎主持会议并讲话,与会同志进行了专题研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推动建设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持续学深悟透,切实筑牢习近平法治思想基础。要注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置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中一体学习,融入党的百年法治理论发展脉络系统学习,联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通学习,全面准确把握其理论脉络、内在要求和精髓要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深化法治实践,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建设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建好法治轨道,持续深化推进新一轮人民城市建设与治理研究工作,围绕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工程推进、“一江一河”滨水公共空间建设管理、城市更新、“两旧一村”改造等重点工作,积极推进相关制度的完善,加强政策协同联动,切实为建设交通行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要严格法之必行,把法治更好融入城市治理体系各领域各环节,强化行业监管和综合执法的协同配合,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努力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法治水平。要加强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厚积建设交通系统法治建设的强大力量。要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全体干部争当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要积极适应法治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提升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学习会上,刘平教授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实践”为主题,围绕党的二十大法治论述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关系,我国法治发展历程的阶段划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内涵、形成脉络、核心要义,以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价值等内容进行了辅导。
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房屋管理局中心组成员、二级及以上巡视员、驻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机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委属事业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学习。
供稿:党委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