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 2015-05-07

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建设交通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1、深入学习。各单位党组织要采用中心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专题讨论等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要把作风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内容,在领导干部自学基础上,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专题学习要见人见事见思想,防止空对空,防止以听辅导报告代替学习交流。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实际,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基层党组织要将作风教育作为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借助上海干部在线教育网、上海基层党建网、“上海基层党建”微信订阅号,上海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采用务实管用的方法开展学习。
 
  2、提高认识。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抓好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始终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观念,把抓党建作为主业,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把从严治党落实到位;深刻认识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是全党的永恒课题,进一步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意识,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弛而不息地抓好作风建设。
 
  3、用好经验。充分用好中央总结的坚持教育与实践并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领导带头,坚持最讲认真精神,坚持开门改作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等成功经验,紧密联系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提出具体措施,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融入作风建设经常性工作中,融入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的实践中,并进一步固化为制度机制,切实防止曲终人散、束之高阁、推诿扯皮、反弹反复等现象,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深化整改落实,切实兑现承诺
  
  4、明确深化整改具体任务。主要包括中央确定的21项专项整治任务和市委确定的3项重点整治任务、各单位领导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中明确的任务,重点是城市管理领域的“8+2+2”问题、市委确定的上下联动的18个问题,以及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领导调研区县反映的117个问题和2014年末调研过程中收集到的99个问题等。
  
  5、强化整改落实推进措施。坚持把整改项目清单作为推进整改任务落实的重要抓手,实行整改事项销号式管理。已经完成的要巩固成果,尚未完成的要加大力度、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对新出现的“四风”问题特别是“隐形”、“变种”的问题,要主动纳入整改范围。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每年召开的推动市、区县上下联动、协调解决问题的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对照联动整改项目清单,积极推动有关城市建设交通管理事项的落实。相关单位要聚焦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确定需要上下联动整改的重点项目,制订专门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6、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把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以及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内,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对整改落实工作及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见到实效、群众是否满意,确保整改到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整改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符合条件的及时销号,深化整改不到位的要“补课”、“回炉”,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建章立制,强化源头治理
   
  7、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要求和本市有关规定,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具体规定,确保每项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追究、可问责。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与干部群众谈心制度、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制度、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等,并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8、建立并公布权力清单。根据本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快建立并公布本部门、本单位权力清单,通过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不擅权、不滥权、不搞特权。
  
  四、严肃党内生活,落实政治责任
  
  9、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查找和解决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问题,防止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四个服从”,完善并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内部运行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约束力和执行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各级领导班子要在自查基础上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
 
  10、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按照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标准,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要将主要领导带头、开门听取意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报上级审核把关、深入谈心谈话、严肃开展批评、上级党组织点评并严格督导等有效做法固定下来,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今年一季度,各单位党组织围绕“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的主题,组织召开了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七一”前后,按照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11、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把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认真组织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召开支部委员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等有效做法固定下来,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有质量、党员全覆盖。今年一季度前,各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下半年,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要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五、加强基层党建,夯实基层基础
  
  12、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把服务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鲜明主题,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服务基层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深入开展“建设先锋”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城乡结对帮扶等工作。教育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认真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岗位建功活动,落实党的组织关系不在村居的在职党员、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到居住地报到,参与“党员到社区、人人做公益”志愿行动。深化行业党建联建工作,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使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工作方式和活动方式更加符合群众的需要,在强化服务能力中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感召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3、加强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严把党员队伍入口,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疏通党员队伍出口,对不合格党员及时进行组织处理。要把专题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并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内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性内容+自选动作”的做法,确保组织生活有主题、有讨论、有共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参加基层联系点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其他基层党组织树立标杆、作出示范。
 
  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4、落实作风建设责任。各单位党组织担负着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担负着第一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职尽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书记要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实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办法,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重要内容,结合干部考察、工作检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多渠道了解干部作风情况。
 
  15、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把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建设交通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也加大履行“一岗双责”的权重,通过考核引导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同时,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建设交通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各类党组织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责任清单,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16、强化正风肃纪,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把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监督查处融为一体,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惩戒并重、立规与执纪并举、自律与他律结合,加大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继续加强对优秀党员干部的宣传,深入学习焦裕禄精神和汤庆福、梁慧丽同志等一批优秀基层干部的先进事迹,营造学典型、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会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