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矿业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用权”研讨会 2015-11-16

        11月12日下午,根据中央和集团公司党组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工作要求,按照公司“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具体安排,公司领导班子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公司领导谢继祥、刘德忠、刘新强分别作交流发言。公司领导王子学作了主题交流发言。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席会议。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围绕“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这一研讨专题,交流了学习体会。

        公司总经理谢继祥在发言中指出,“严以用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用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明白手中的权利怎么用、用在哪里?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权为公所用。二是用权在于“严”。“严”是外在的力量,法律、法规、制度的监督要严,有权要在规矩里办事,要对法律和权力心存敬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三是用权的目的是核心。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有权就要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把权力视为义务和责任。

        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王子学在发言中指出,“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更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同时又是从严治党绕不开的课题。纪检监察部门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将进一步加强制度的制约,程序的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王子学从四个方面阐述了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党的干部如何做到“严以用权”。一是珍惜干事机会,为公用权;二是谨慎用权,公平用权;三是依法用权,担当奉献;四是阳光用权,接受监督。

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刘德忠在发言中指出,在“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核心,坚持用权为民,按照规则、制度行使权力,公私分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利是把“双刃剑”,要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的学习,做到正确理解、准确把握,不断增强守纪守法意识,阳光用权。

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结合自身分管工作,交流了自己对“严以用权”重要性的理解,阐述了个人对“严以用权”的认识并明确了践行“三严三实”的更高要求。

(鲁中矿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