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2015-05-18

 

为进一步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的通知》,结合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中心组实际情况,制定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组织形式

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中心组成员为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建设管理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情况,可组织中心组扩大学习,吸收相关人员参加。

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书记担任中心组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提出学习总体要求,审定学习计划,主持协调学习活动。党委分管副书记担任副组长,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组织工作。

党委中心组设学习秘书2名,负责中心组学习的服务保障工作。学习秘书由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处处长担任,负责草拟学习计划,收集、提供有关学习文件资料;安排学习讨论,组织学习交流,做好学习记录,负责学习考勤;整理、报告中心组学习的有关情况。

二、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掌握其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把握基本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切实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能力,更好把握规律,能动推进工作。

2、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中央和市委的重大战略部署、重要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3、认真学习党史国史和党章党规。加强对中国历史、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世界历史的学习,深刻认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自觉学习党章,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文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增强党性锻炼结合起来,紧密联系思想实际,自觉加强思想改造,筑牢思想防线,做为民务实清廉的领导干部。

4、认真学习做好城乡建设、交通和管理工作必需的各类知识。要大力加强对经济、政治、金融、法律、科技、历史、社会、文化、安全、管理、国际关系和信息网络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和积累,特别是要结合城乡建设交通工作实际,及时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和新规则,善于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外其它城市在推进城乡建设、交通、住房保障、水务、绿化、环卫、城管执法、旧区改造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更好地把握新形势下城乡建设交通发展的规律,增强推进创新转型的能力和水平。

三、学习方法

1、集中研讨。中心组成员就某项专题内容展开集中讨论、深入研究,出思路、谋发展。

2、专家辅导。根据专题学习安排,邀请有关专家为中心组成员作学习辅导,并扩大到相关人员,进一步拓宽思路,开拓视野。

3、学习考察。中心组成员集体或结合工作分工深入相关行业单位、区县、重大项目等学习考察,促进交流,形成共识,推进实践。

4、联组学习。与相关行业单位或区(县)党委中心组一起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促进信息互通、研讨互动、成果共享,实现共同提升。

5、课题调研。根据党委重大课题调研安排,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分别牵头负责若干个课题,并形成调研报告。

6、分头自学。中心组成员根据推荐书目和相关学习内容分头自学,自学中要做好学习笔记,写下学习感言,努力提高学习质量。

四、工作要求

1、学习计划制度。结合中央和市委要求,紧密联系建设交通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和每季度学习安排,确定重点学习的内容。

2、集中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一般每月1次,全年累计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集中研讨学习全年不少于10次,每次半天,一般安排在当月第二周的星期四下午,遇特殊情况或出席人数低于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酌情改期。

3、学习考勤制度。党委中心组要进行考勤登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中心组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进行自学补课。

4、撰写体会、调查研究制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坚持撰写学习心得与体会,并结合分管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每位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一篇调查报告或体会文章,并进行交流发言。

5、建立学习档案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应建立档案制度,内容包括:中心组学习的各项学习计划;每次集中学习研讨的会议记录、考勤记录、学习简报;中心组成员发言材料等,其中,中心组学习简报同步刊登在“上海建设交通党建网”。

 

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  

                     2015年2月27日